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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新聞
減塑目標不變!環境部:務實建立法制化韌性,確保政策精準接軌
媒體報導「塑膠垃圾攀升 環團促擴大限塑」內容,環保團體表示,環境部近日宣布的新措施卻「退步」到連法令都不敢制定,多以鼓勵方式推動一事。環境部今(5)日澄清,減塑「先示範、後入法」是務實轉型確保法令執行精準並兼顧社會韌性。針對環保團體關注減塑政策轉向鼓勵模式、質疑法制化進程退步一事,環境部強調:「鼓勵並非政策終點,而是邁向法制化前必要的平穩過渡期。」採取「先示範、後入法」的策略,是為了在複雜的消費環境下,建立更具韌性且可執行的法治基礎,絕非退步。環境部說明,過去如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之所以能順利完成法制化,主因在於替代方案趨於成熟、消費模式相對單純且易於追蹤。然而,現階段欲擴大限塑之場域,多涉及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障及替代材質穩定性等多重挑戰。為確保政策可行性,環境部採取更為務實且負責任的做法,透過數據驗證與場域試辦,建立可轉型之行為模式基礎,確保未來法令頒布後能精準執行,降低社會衝擊。
總統公布修正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
總統於114年12月26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1400132291號令公布修正噪音管制法第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環境部說明,本次修正係因立法院就委員擬具之提案併案審查,經該院114年12月9日第11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審議三讀通過,修正噪音管制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罰鍰為新臺幣3,600元至3萬6,000元,對於車輛違反噪音管制標準,屆期未完成改善且情節重大之情形,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車輛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一年內再度違反規定者,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環境部提醒,本次噪音管制法修正已提高車輛噪音違規罰鍰,並納入「吊扣牌照」之重罰手段,旨在遏止少數非法改裝或不當駕駛導致高噪音擾民之行為。未來車輛噪音違規除將面臨最高3萬6,000元罰鍰外,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犯者,更將面臨吊扣牌照處分。環境部呼籲,車主及駕駛人務必定期自主檢修車輛,並維持良好駕駛習慣,切勿違規觸法,共同守護生活環境安寧。本次公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至總統府公報(網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50101)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