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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長彭啓明會晤日本前環境大臣淺尾慶一郎參議員 雙方深化淨零轉型與綠色產業合作共識
環境部長彭啓明於今(26)日會晤日本前環境大臣淺尾慶一郎(Asao Keiichiro)參議員一行,雙方就區域環境情勢、淨零排放、循環經濟及綠色轉型等議題廣泛深入交換意見。彭部長熱烈歡迎淺尾參議員率團訪臺,並表示淺尾參議員不僅是日本資深政治家,更具備深厚的環境專業素養,其清廉形象與原則亦廣受大眾肯定。兩人過去已有良好友誼,此次在環境部再次會晤,展現臺日雙方在環境治理上的深厚情誼與高度共識。彭部長指出,臺日兩國關係密切,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資源循環等挑戰時,理念一致。臺灣正積極推動賴總統提出的五大信賴產業,必須以綠色產業為基礎;臺灣在循環經濟與再生能源領域展現強勁成長,2024年相關產值已達新臺幣5,123億元。期盼未來臺日能從「定期互訪」邁向「實質共榮」,在推動淨零轉型的過程中,攜手打造具競爭力的綠色供應鏈。淺尾參議員表示,非常高興能與彭部長就環境議題進行專業交流,並對臺灣在推動環境永續與資源循環上的努力給予高度肯定。淺尾參議員強調,臺日應進一步加強在環境治理上的連結,透過深化實質經貿與技術合作,共同應對區域與全球性的環境挑戰。本次會談雙方達成多項具體共識,未來將聚焦於深化氣候變遷對策以共同應對淨零目標、強化化學物質管理之法規範交流、提升資源循環韌性,推動雙方簽署關於資源循環與關鍵稀有金屬的協定,特別是因應半導體產業對稀有金屬的需求,雙方可對電子廢棄物(如手機、電腦)及汽車塑膠材料的回收建立價值鏈等面向,進一步加強合作。此外,對於碳權合作及氣候變遷的調適也可研議新的協定。雙方同時就巴黎協定下的「聯合抵換額度機制」(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 JCM)合作、綠色科技、綠領工作機會、私人企業參與減碳專案、日本利用陽光、水與二氧化碳研發生產乙醇的新技術等交換意見。彭部長最後強調,環境部將持續透過與日本等理念相近國家深化合作,讓臺灣的環保經驗與國際接軌,實現經濟與環境的繁榮互惠,共同為區域及全球的永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飲用水戴奧辛檢測全數合格 民眾可安心用水
針對近期審計部查核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轄下有48處淨水場位於污染源周邊5公里範圍內,卻未進行戴奧辛檢測一事,環境部對此高度重視。為免除民眾疑慮,環境部特別說明;經台水公司重新盤查,包括遭審計部查核所指出的48處淨水場在內,全台相關102處淨水場戴奧辛檢測結果「全數合格」,且多為未檢出或數值遠低於法規限值,民眾飲用水安全無虞。為回應各界關切,台灣自來水公司於飲用水水質標準納入戴奧辛管制後,自98年起每年針對高風險潛勢區至少檢測31處淨水場,歷年結果均合格。此外,114年盤查102處(含前述48處)淨水場之戴奧辛檢測結果「全數合格」;環境部監督抽驗26處淨水場,結果也是全數合格。歷年長期監測與主管機關抽驗「100%符合標準」。環境部特別指出戴奧辛具有極強的「疏水性」,極難溶於水,一旦進入環境,傾向吸附於土壤顆粒或底泥中,不易隨地下水流動遷移。此外,深層地下水井受地層中不透水層的阻隔保護,地面污染源難以垂直滲透影響水源。另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研究顯示,人類接觸戴奧辛 90% 以上 來自食物,飲用水對人體戴奧辛暴露貢獻低。即便原水含有微量戴奧辛,其多附著於懸浮微粒上。現行自來水淨水場標準的「混凝、沉澱、過濾」程序,能有效去除水中的懸浮固體與濁度。在水處理工程上,「去除濁度」即等同於移除了附著於微粒上的戴奧辛,能有效阻絕污染物進入供水管網。為嚴格把關飲用水品質,除持續參考國際趨勢(美、歐、WHO),以嚴謹科學態度,朝向「風險基礎管理」與「精準治理」,檢討戴奧辛監測規定,為民眾每一滴水把關。對於監測新興風險(如 PFAS),環境部115年元月起擴大新興污染物納管,新增25項新興污染物納入管理,包含 20 項 PFAS 物質總和、塑化劑 DEHP、硼、鍺、鉈及微囊藻毒-LR 型等項目,落實自來水事業檢測管理及環保機關抽驗監督,為國人飲用水嚴格把關。
檢環警調聯手破獲大型廢棄物非法轉運站 起訴及緩起訴共171人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與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偕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及其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與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破獲以得○環保公司為首之環保犯罪集團,除非法收受及堆置、轉運廢棄物外,並將非法收受、清除廢棄物之違法行為,透過「借牌」申報清理流向手法,掩飾前述違法行為。全案經臺中地檢署114年11月28日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將涉案20家法人及84名行為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2,311萬餘元,另有67名行為人獲緩起訴處分。科技執法奏效,不法行徑無所遁形。本案緣於環保機關接獲民眾檢舉位於沙鹿區某地號土地有堆置廢棄物情形後,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即運用科技執法架設遠端監控設備進行蒐證,確認有大量載運廢棄物車輛進出,並利用AI智慧勾稽與環域分析技術,查明為無領有廢棄物貯存、清除許可證之環保犯罪集團,非法收受廢棄物後於該場址堆置及轉運。本案經報請臺中地檢署偵辦,由劉志文檢察官指揮警、調機關及與環保機關組成專案小組,並於113年8月22日執行聯合查緝行動,當場查獲場內非法堆置大量廢木材混合物、營建混合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及廢電線電纜等事業廢棄物,非法堆置量體達1,200立方公尺,對周遭環境造成污染風險。廢棄物「洗白」惡行曝光,無證環保公司以低價收受廢棄物,再借用有證廢棄物清除公司不實申報清理流向,掩飾違法收受、清除廢棄物之不法行為。本案犯罪手法相當狡猾,得○環保公司原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因違規私設貯存場,早於民國111年4月遭臺中市環保局廢止清除許可證 。然實際負責人周嫌並未因此收手,反而另租用沙鹿區偏遠土地,對外謊稱係停車場,實則闢建為廢棄物非法堆置場。該集團以低於行情價格,大肆向不特定工程行、裝潢業者收受廢棄物以牟取暴利,再以借牌方式,由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隆○環保公司,協助透過網路申報系統不實填報收受廢棄物數據,將得○環保公司違法收受之廢棄物「洗白」為隆○環保公司合法收受、清除之廢棄物,再載往不知情的合法機構進行再利用或處理。向上溯源查緝,將所有委託無證環保公司處理廢棄物之業者一網打盡,讓貪圖便宜者付出代價。臺中地檢署除對得○環保公司及隆○環保公司等,依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刑責規定及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311萬餘元外,另對委託得○環保公司處理廢棄物之上游清運業者進行溯源執法,專案小組運用遠端監控設備監控影像,辨識找出多家領有清除許可證之環保公司,以及未領清除許可證的裝潢行、拆除工程行、搬家公司及個人司機等,為圖一時方便或節省處理費,將廢棄物清除後交由無證的得○環保公司,臺中地檢署將本案所有交給得○環保公司非法處理廢棄物之業者,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起訴。全案共起訴20家法人及84名行為人,另有67名行為人為緩起訴處分。環境管理署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或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及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最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法人之負責人或從業人員犯罪,法人亦將受罰金刑責。環境管理署呼籲,民眾若發現周遭有疑似非法堆置或棄置廢棄物情事,請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環保機關將派員查處,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推動畜牧資源化 畜牧場衝刺倒數中
畜牧廢水為南部二仁溪、東港溪、新虎尾溪及急水溪主要污染來源,環境部採行稽查輔導雙管齊下,今年畜牧業因違反水污法遭告發處分691件,以COD跟SS超標為主;另環境部亦推動畜牧廢水資源化工作,畜牧場應於114年12月27日前完成規定的資源化5%比率之要求。環境部呼籲畜牧業者應妥善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並儘速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辦資源化措施,以免遭裁處罰鍰處分。環境部表示,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1條規定,國內飼養豬隻20頭以上未滿2,000頭及牛隻40頭以上未滿500頭之畜牧場,應於114年12月27日前完成規定的資源化比率,全國5,532家畜牧場仍有44家(1%)尚未完成申請,請業者儘速於期限申請,環保機關即將啟動查處;另農業部亦同步協助推動畜舍高床化、密閉水簾及雨污分流等源頭減量措施,從源頭減少廢水處理設施負荷,並藉由提高廢水中有機質濃度,提升沼氣發電效率。畜牧場所產生的廢(糞)尿經過處理(如厭氧發酵),轉化成有用的「沼液」及「沼渣」等有機肥料,再施用於農田作為天然肥分,達到減少化學肥料使用、降低環境污染及促進農牧業永續發展的目標,所以環境部積極推動畜牧資源化中心,提供無法妥善處理廢水的畜牧業去化的管道,以臺南八翁畜牧資源化中心為例,由當地畜牧戶以合作社模式建立,將其畜牧糞尿變為沼氣發電,每日可發電相當於6萬多戶的家庭用電量。亦將當地急水溪水質測站的河川污染指數由7.1顯著下降至5.4。環境部未來畜牧廢水將持續以資源化為主要手段,無法資源化的廢水,才送畜牧資源化中心或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並搭配持續加嚴管制作為,由地方政府環保機關因地制宜,依據環境品質需要,可研擬訂定總量管制區或訂定更嚴格管制標準等措施,以減輕河川的污染負荷,朝廢水「零廢棄、全循環」邁進。
廢水變綠金!環境部邀集廢水能源化夥伴參訪龜山水資中心「減泥、減碳、創能」三贏實績
為促產業淨零與循環,明年1月1日起高有機廢水特性的5類事業達規模應評估採行厭氧處理廢水,環境部於今(23)日舉辦「事業廢水處理能源化伙伴網絡會議」,邀集該類具能源化潛勢事業,實地參訪桃園市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活動聚焦於廢水厭氧處理轉化為沼氣發電,見證廢水處理同時達成「污泥減量」、「碳排降低」及「沼氣發電」三重效益。產官攜手 見證綠色轉型典範案例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由桃園市水務局與永豐餘旗下「豐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攜手合作。目前日處理約2.3萬噸污水,以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發電技術,將污泥減量40%、年產沼氣發電約640萬度(約1,500戶家庭年用電量)及減少7,000噸碳排量。環境部推動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期達到資源循環及減碳目的,自114年2月啟動「廢水處理能源化伙伴網絡」,積極辦理交流,推動造紙、食品製造、醱酵、石油化學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等潛勢事業採行能源化措施。今日透過實地導覽,見證永豐餘沼氣綠能團隊技術推廣至公共污水廠落地可行性與經濟效益。法規引導 鼓勵採行最佳可行技術環境部指出,114年1月20日已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自115年1月1日起,符合特定業別規模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許可申請、變更及展延時,應評估採行厭氧處理等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並已下達提供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審視指引<廢(污)水厭氧處理或污泥厭氧消化>,提供地方主管機關及事業參考。持續交流 經驗複製擴大減碳效益環境部強調,未來持續透過伙伴網絡平台,媒合技術與資源,協助國內產業提升競爭力,讓廢水處理廠轉型為綠能發電站。本次參訪不僅是技術交流,更期望透過先行者的成功經驗,引領更多事業投入廢污水能源化行列,共創環保與經濟雙贏新趨勢。
環境部x104人力銀行共同發布《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 綠領人才缺口逼近3萬、8年成長278% 年薪200萬高薪綠領出列! 115年跨部會合推環境課程
環境部與104人力銀行今日共同發布《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揭露臺灣綠領人才市場從政策倡議走向企業「主動搶才」的最新動態。根據104人力銀行資料庫8年期統計,臺灣綠領徵才企業家數已由2018年的1,400多家成長至今年4,157家,8年成長182%;綠領人才缺口逼近3萬個,較8年前成長278%;高薪綠領人才透過環境證照專業加持,跨產業實作、以及國際永續經驗,年薪200萬以上所在多有!環境部將從115年起,展開跨部會合作,陸續推出更符合產業實務需求的淨零培育課程。彭啓明部長:淨零綠領已是企業轉型與科技創新的「共同語言」綠領已成為臺灣產業轉型、AI能力提升與淨零治理的重要核心職涯方向。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綠領人才已不再是傳統環境領域專屬,而是所有產業都需要的人才,更是臺灣接軌國際的共同語言;企業面對全球供應鏈的淨零減碳要求,半導體、生醫、營建、金融、零售等產業持續招募綠領,使得綠領人才缺口持續擴大;綠領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企業創新、減碳、AI化與永續治理的核心能力。綠色科技產業穩定成長,綠領人才成為2025下半年關鍵動能在全球推動淨零轉型的浪潮下,綠色科技不再只是政策口號,而是逐步轉化為具體的產業與就業成長動能。從我國近年的統計數據來看,臺灣綠色科技產業已進入穩定擴張階段,而這樣的產業成長,正是2025年綠領人才需求升溫的根本原因。回顧2020至2024年,臺灣綠色科技產業附加價值在4年間成長近55%,由3,309億元提升至5,123億元;就業人數成長超過40%,四年新增11萬個相關工作機會;出口規模亦成長近2成,顯示臺灣綠色科技產品與服務在國際市場具備競爭力。進一步拆解臺灣2024年環境商品與服務部門(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Sector, EGSS)統計資料之七大核心領域,可以看出產業分化發展的節奏與就業潛力。其中,減碳、污染防制與環境治理等「減緩與保護技術」相關就業表現最為亮眼,就業人數四年間成長超過150%,年均成長率達28.5%;再生能源系統同樣成為成長主力,就業年均成長率達17.4%;而循環經濟、能源效率、水資源管理等基礎型領域雖然成長相對穩健,年均仍維持8%至10%的成長幅度,構成整體綠色科技產業的重要底盤。這些產業結構性擴張的成果,已於2025年開始全面反映在企業端的人才招募上。企業更重視跨域整合與永續證照,代表綠領工作正向專業化、管理化、策略化邁進。六大產業綠領需求最旺:科技、製造與營建最缺人根據環境部與104人力銀行共同發布的《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綠領人才需求涵蓋12項淨零關鍵戰略的多元領域,前6大需求產業包括:電子資訊/軟體/半導體(約6,100個)一般製造(約5,700個)建築營造/不動產知識服務(法律、會計)醫療保健批發零售 從節能到智能,環境部同時驅動數位轉型、實現淨零願景。環境部與104人力銀行共同發布的《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發現,電子資訊與半導體業自2021年起連續5年居人才需求最大宗,綠色製程、節能、環安衛、永續報告與AI優化能力已成科技業核心能力;2025年綠領AI相關工作有5,340個,占所有綠領工作數的18.2%,遠高於整體市場AI工作占比約10%;比去年增加35%,比8年前暴增388%。綠領AI最受企業青睞的職務包括:軟體工程(綠領 AI 最大缺口)工程研發解決方案/AI相關業務專案管理/產品管理(Project/Product Manager)製程工程與行銷分析綠領高薪人才 年薪上看200萬環境部與104人力銀行彙整的案例顯示,多元背景不但成功轉職綠領,還推升長期薪資水漲船高!綠領已成跨領域高薪、長期穩定的職涯選項,這些真實案例包括:化工→永續管理(月薪約7萬元)醫療綠領中位數可達8萬元電機PM→儲能業務主管(年薪240萬元)機械背景→廠務永續與碳盤查(年薪160萬元)水資源工程→海外主管(年薪210萬元)根據環境部與104人力銀行共同發布的《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徵才企業公開揭露綠領職缺的月薪中位數(PR50)為4萬元,比整體職缺公開揭露月薪中位數3.8萬高出5.3%;居前四分之一的高薪職缺(PR75)月薪4.6萬,也比整體職缺4.4萬高出4.5%。當徵才企業依人才條件談薪資,且月薪高於4萬元,「面議」薪資的綠領職缺占比達33%,也遠高於整體徵才市場的15%,反映企業對於具備專業證照、永續管理能力、AI技能者更具彈性並願意提供更佳條件。呼應產業需求 環境部與各部會推出綠領人才plus加值課程為回應產業對專業人才的需求,且《2025下半年綠領人才就業趨勢報告》指出,49.3%綠領職缺不限科系,多數接受1年以下經驗,環境部已於114年攜手32所大學合作推動「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以人才培育課程支撐產業重要發展,課程涵蓋淨零減碳、綠建築、碳捕捉與封存、資源循環、節能、氣候調適及淨零綠生活等主題。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指出,企業面對全球供應鏈的淨零減碳要求,半導體、生醫、營建、金融、零售等產業持續招募綠領需求,環境部將在115年起,與各部會合作推出綠領人才plus加值課程,確保課程內容能貼近政策方向與產業實務,協助不同背景的人才逐步補足所需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提升就業銜接效率。「環境部淨零綠領人才培育課程」合格證明已成求職亮點104人力銀行統計,求職者勾選有此證明後的一週內,平均收到企業面試邀約的次數,比勾選前一週成長5.4倍;原本沒有獲得企業面試邀約的求職者,也有43%獲得企業面試邀約。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綠領不是少數人的專業,而是所有青年與在職者的共同機會。環境部將持續以科學基礎、明確指標與跨部會協作推動綠領人才培育,並透過與104人力銀行合作的長期數據監測,讓政府、企業與求職者都能即時掌握市場趨勢。104人力銀行也將持續提供精準職涯資訊與技能地圖,協助青年與在職者找到適合的綠領發展路徑。綠領不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條通往企業永續、國家淨零與個人長期競爭力的成長之路。臺灣正站在關鍵時刻,綠領人才也正迎來最重要的發展機會。
環境部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CCS)為全球邁向淨零排放不可或缺的一環,CCS亦為我國淨零重要策略。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9條規定,預告「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草案,明定封存核准申請程序、監測及管理等事項,確保封存場址安全,維護環境品質與落實國家減碳目標。環境部表示,本管理辦法參考各主要國家如日本、歐盟等 CCS 法規與實務做法進行研訂。共計30個條文,重點如下: 1. 事業申請封存核准前,須先取得地質探勘同意文件,以確認場址具備封存之適宜性,並避免開發衝突。2. 事業應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申請封存核准時,應將通過環評審查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納入申請文件。3. 明定申請封存核准應檢具文件,其中試驗計畫或執行計畫內容包括封存方法、目標量、作業期程、環境監測、補救措施、緊急應變及財務安全規劃等。封存核准之有效期限為十年,期限屆滿前得申請展延。4. 封存期間及封井後監測期間,須定期申報監測資料,並即時上傳地層壓力、二氧化碳濃度與地震等資訊。5. 封存期間發生異常情形,事業應依核准之補救措施及緊急應變計畫執行,包括封存場址操作條件及異常情形判識基準、停止灌注與重新啟動門檻及程序。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命事業執行額外補救或強制封井等措施。6. 明定封井後至少監測二十年,且為確保事業具備足夠財力應對潛在風險及執行長期監測,事業應提具環境損害責任保險或財務保證。7. 封存之二氧化碳來源應於國內捕捉。對於封存之二氧化碳濃度及成分亦有規範。8. 事業應設置資訊公開平台,揭露封存場址、計畫內容及監測結果。9. 明定封存核准撤銷或廢止之情形,如已封存二氧化碳流體應進行後續場址安全維護監測。10. 本辦法發布前既有試驗計畫,指中油公司鐵砧山碳捕存及台電公司台中電廠碳捕存試驗計畫二案,其於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公布前已經行政院核定,可免同意探勘文件,逕依本管理辦法提出封存核准申請;且二案位屬已通過環評之開發計畫範圍,並已通過環評變更審查,毋須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環境部表示,依據最新全球 CCS 追蹤報告(Global Status of CCS 2025),全球目前營運中CCS專案有77個,更有6百多個專案規劃或施工中,其中國際間採用鹽水層的知名封存場址,例如挪威Northern Lights、加拿大Quest、美國Illinois Industrial CCS、澳洲Gorgon、日本苫小牧(Tomakomai CCS Demonstration Project)等均為成功案例。我國必須加快腳步,透過政策環評上位指導,個案環評避免及減輕對環境可能造成之影響,加上本辦法管理機制,加強社會溝通,達成國家減碳目標。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預告日起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預告期間或研商會時提出,以利相關規範更臻完備。(E-mail:ckliang@moenv.gov.tw)。
21日至24日兩波境外污染物移入 留意空氣品質變化
環境部綜合最新氣象預報資料、空氣品質模式模擬及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預估未來一周將有兩波境外污染物影響我國空氣品質,21日東北季風增強,東北風挾帶第一波境外污染物移入影響,預估空氣品質多為橘色提醒等級;24日東北季風再增強,第二波東北風可能再次挾帶境外污染物移入,預估空氣品質為普通至橘色提醒等級,這兩波境外污染物隨東北季風往南傳輸,南部地區位於下風處,21~25日空氣品質多為橘色提醒等級;東北季風增強導致彰化至雲嘉南及臺東沿海地區風速增強,易引發揚塵現象影響空氣品質及能見度,請民眾外出時留意空氣品質變化。環境部表示,今(19)日中國上海至山東一帶PM2.5小時濃度約100~180微克/立方公尺,污染物持續累積,21日東北季風增強,境外污染物隨東北季風南下影響我國空氣品質,清晨至上午北部地區PM2.5小時濃度可能達40-50微克/立方公尺,午後境外污染物隨東北風持續往南移動,全臺空氣品質多為橘色提醒等級。預計22日境外影響趨緩,竹苗以北地區空氣品質逐漸改善至普通等級,南部地區位於下風處,空氣品質仍為橘色提醒等級。24日東北季風再增強,另一波東北風可能挾帶境外污染物移入,全臺空氣品質為普通至橘色提醒等級,25日境外趨緩,空氣品質可望改善至普通等級。空氣品質受氣象條件影響大,有其不確定性,請隨時留意最新空氣品質資訊。環境部提醒,在空氣品質不佳的時期,建議做好個人防護,並適時注意環境部發布空氣品質預警資訊(網址:https://airtw.moenv.gov.tw/)查詢最新空氣品質變化,或透過「環境即時通」手機APP設定不同警戒值,加強自身防護。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修正發布 擴大列管事業盤查更彈性
為因應今(114)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下稱擴大列管事業),涵蓋了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及大專校院等多元行業特性與營運模式,與過往納管製造業等存在顯著差異,環境部於今年12月19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部分條文,旨在使盤查作業貼近擴大列管事業的實際情形,並提供更具彈性的管理方式,以逐步擴大並強化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源管理,提升治理能量。本次修正重點如下:一、簡化小規模逸散排放源盤查作業對於擴大列管事業邊界內相同類型的逸散排放源,若其排放量低於事業總排放量百分之零點零五,且未達五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者,可連續兩年採用最近一期經盤查登錄的排放量。二、特約與加盟門市納入盤查若特約或加盟門市是由另一事業兼營,擴大列管事業至少須盤查該門市的外購電力等能源間接排放量。三、調整燃料與原(物)料檢測規範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燃料熱值及原(物)料碳含量,得以商品標示計算,無須依循本辦法第5條第1項的檢測規範辦理。四、明確擴大列管事業盤查報告書內容增訂擴大列管事業盤查報告書應包含的必要事項,以確保資訊完整性及符合行業特性。環境部表示,今年公告擴大列管事業預估約460餘家,盤查申報採「三不一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該部已於今年7月發布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並於8月至9月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亦設有諮詢專線持續提供協助,明(115)年起加入盤查行列。有關公告修正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環境部預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附表六修正草案
環境部預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附表六修正草案;本次修正主要係因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條文經立法院114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將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應實施環評規定以新增第5條第3項、第4項規定方式納入「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並經總統於114年11月28日公布,爰修正本標準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六條附表六;另為避免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場址造成環境影響,爰一併修正增訂本標準第四十二條第七款規定。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Email:yenchi.lin@moenv.gov.tw)。修正草案公告影本(含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至環境部網站/公告及會議(https://docmeet.moenv.gov.tw/IFDEWebBBS_MOENV/)下載。
歐盟公布多項法案宣告CBAM明年正式上路!環境部將攜手相關部會持續協助產業因應
歐盟執委會於昨(17)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最終實施期間(Definitive Period)的多項執行法案及授權法案草案,今日環境部針對歐盟公布法案內容進行說明,並強調我國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將成為臺灣產業與歐盟CBAM銜接、爭取碳費扣減的重要基礎。環境部指出,將持續與經濟部及產業界合作,協助企業因應歐盟CBAM,降低衝擊、提升競爭力。針對外界高度關注的「第三國碳價扣減」議題,環境部指出,歐盟CBAM已明確規範,出口國若具備明確且已實施的碳定價制度,其產品於歐盟可申請扣除已實際支付的碳成本。我國碳費制度已於今年上路,屬於歐盟CBAM規範中認可之碳定價機制,這也是我國必須推動碳費制度的重要原因,有助於我國產業未來在CBAM下爭取合理扣減,惟本次歐盟執委會尚未針對有效支付碳費計算提出規則,環境部將持續關注歐盟最新進展。另有關歐盟發布各國產品碳含量預設值部分,針對歐盟進口商若無法取得原產國之產碳含量,可使用預設值進行申報,惟該預設值將逐年提高(2026年加成10%、2027年加成20%及2028年加成30%),企業碳成本將隨之增加。環境部呼籲出口歐盟之業者,應即早建立產品碳排放量計算能力,以降低繳納成本。在歐盟CBAM查驗制度方面,歐盟自明年起要求申報資料須經查驗機構確認,且該查驗機構須取得歐盟會員國認可。環境部強調,此規定適用於所有與歐盟貿易往來國家,我國將持續與歐盟溝通,爭取透過雙邊或互認機制,提升國內查驗機構被接受的可行性,降低企業行政負擔。最後在國內配套方面,環境部今(18)日亦同步預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為避免碳洩漏,碳費徵收對象如有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且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共計17個行業,適用收費排放量調整,初期係數0.2折扣,兼顧減碳推動與產業競爭力,環境部強調,該作法與國際碳定價制度趨勢一致。此外,我國亦比照歐盟作法,先行導入產品碳排放量申報制度,已優先啟動「臺版CBAM試申報制度」規劃,以水泥產品為優先試申報之對象,逐步建構完整機制。鋼鐵產業因產品項目繁多,仍需與產業界持續溝通,建立共識。彭部長表示,環境部將與經濟部共同協助受影響產業因應歐盟新制,同時啟動與歐盟協商與技術對話,爭取臺灣產業最大利益,外界不宜對歐盟CBAM過度恐慌,政府將站在產業前端,協助企業及早準備、穩健因應。1141218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進展及我國因應做法by ccappr
環境部9大AI創新成果亮相 公私協力打造智慧生活
環境部於今(18)日舉辦「2025總統盃黑客松創新成果發表會」,由部長彭啓明親自主持,向社會大眾及行政團隊展示環境部在今年黑客松競賽後的具體轉化成果。由總統府主辦的2025總統盃黑客松頒獎典禮已圓滿落幕,但環境部解決問題的腳步並未停歇,本次特別精選9組脫穎而出的優秀團隊,展示如何將競賽中的創意提案,轉化為實際可行的政策解方。這9項成果中,有7案由環境部業務單位主動出擊,另有「石綿地圖總部」及「碳甲郎」2案,則是透過與民間企業及學界的公私協力模式共同打造。團隊運用AI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分析,針對民眾最有感的空污、廢棄物處理及氣候調適等議題提出創新對策,展現環境部積極運用新科技解決老問題的用心與努力,落實「科技不冷漠,環境有溫度」的施政承諾 。本次發表的成果亮點紛呈,具體展現了公私協力的加乘效應與部內單位的創新動能。在公私協力方面,「全民探險家」團隊結合民間技術,利用氣象數據與無人機AI辨識,解決傳統石綿瓦拆除的人力瓶頸;「碳甲郎」團隊則攜手產學界,透過數位護照追蹤建材碳足跡,推動營建廢棄物資源化。而在部內主導的7項提案中,環境部展現了強大的數位治理能力:大氣司與環管署利用AI技術,從街道級精準預報到影像辨識空污來源,為民眾打造安心的「呼吸導航」;資源循環署與水保司則像煉金術師般,透過媒合平台將咖啡渣、畜牧廢水轉化為綠金資源;氣候署更針對高齡社會需求,開發獨居長者高溫防護地圖,主動遞送關懷。這些提案不僅解決行政痛點,更直接優化了對民眾的公共服務。彭啓明部長表示,總統盃黑客松的結束,正是環境部落實創新政策的開始。本次發表的9大成果,充分呼應行政院推動「智慧國家」與數位轉型的政策方向,證明公務體系具備運用數據解決複雜環境問題的能力。透過今天的成果發表,環境部希望讓行政團隊與社會大眾看見,環保工作不再只是管制與稽查,更能透過AI賦能與跨域合作,提供更便民、更具溫度的生活解方。未來環境部將持續推動這些創新方案落地應用,讓美好的提案不只停留在競賽,而是真正成為守護國人環境健康的堅實後盾。
環境部預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
我國碳費制度今年正式上路,為避免碳洩漏,「碳費收費辦法」第六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如有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且屬高碳洩漏風險者,適用收費排放量調整,初期係數0.2折扣。環境部今(18)日預告訂定「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規範申請資格、應檢具文件、審查程序及後續管理事項。環境部表示,「高碳洩漏風險」認定係參考歐盟及韓國碳洩漏風險評估方法,並考量我國產業現況可能造成碳洩漏風險所訂定。分為二大類:一、正面表列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對各行業之貿易密集度、排放密集度及碳費費率進行計算,並比照南韓設定之碳洩漏風險值(0.2%)為門檻,認定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包括:鋼鐵、水泥、煉油、化學材料、動植物油脂、銅、紙漿及紙板、人纖、塑膠、玻璃、紡紗、織布、肥料、印刷電路板、光電材料、電腦及其週邊、資料儲存媒體製造等,共17個行業。二、個別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徵收年度碳費費額占營業毛利30%以上或徵收年度營業毛利為負值之事業;生產之主要產品為財政部公告課徵反傾銷稅之事業;114~115年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顯著影響之事業。本審核原則明訂事業欲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資格應備之文件,於繳費當年度1月31日前向環境部提出申請,由環境部與經濟部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考量制度上路初期,若事業已於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但在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認定時尚未獲核定,可先以「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函」代替核定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並於115年4月30日前補送正式核定函。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可參閱本新聞稿附加檔案,或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下載。歡迎各界請於刊登公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
環境部與外交部攜手推動友邦碳權合作 召開雙部長年度會議
環境部彭啓明部長與外交部林佳龍部長今(17)日共同主持「碳權合作推動會議」,回顧今年兩部會碳權工作小組推動成果,並探討未來「榮邦碳權計畫」、臺巴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等重要合作議題之推動路徑,展現環境外交協作之動能,並擘劃我國國際氣候與碳權合作的務實路徑。環境部說明,為落實總統去(2024)年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時提到「要從國家視角的氣候治理,進行國際的合作」,環境部與外交部攜手推動友邦碳權合作,環境部彭部長與外交部林部長於去年10月11日共同決議成立跨部會及專家學者組成之「碳權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推動工作。本日召開雙部長第2次年度會議,由碳權工作小組進行年度成果報告,重點包含今年10月1日與友邦巴拉圭完成簽署「在《巴黎協定》下合作備忘錄」,並透過臺巴兩國環境部長互訪,啟動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等重大進展,彭部長與林部長接續探討友邦碳權等多元合作推動策略,期盼將臺巴合作經驗逐步擴展至其他友邦與友好國家。環境部報告指出,為推展臺巴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雙方已建立「氣候治理」、「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三大工作群組,並確立聯繫窗口及定期會議機制。明(2026)年將優先推動「氣候治理」工作,完備雙邊政府碳權合作制度,並研議示範計畫,逐步推動數位登錄平台及臺巴排放交易制度(ETS)合作建置;同時也將就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領域,接續展開資源循環產業及政策交流、公務人員互訪、青年與學研交流、AI應用及綠色科技合作等具體行動。環境部提到,行政院今年11月3日正式核定之「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已納入《巴黎協定》第 6 條國際自願合作機制,在確保符合《巴黎協定》規範前提下,透過政府對政府合作模式,協助雙方實現NDC目標,並作為我國強制性碳定價制度之重要應用配套。這也呼應臺灣與巴拉圭簽署在《巴黎協定》下之合作備忘錄,臺灣正與友邦及國際夥伴合作,推動榮邦碳權計畫與減碳目標的實現。環境部彭部長強調,面對國際氣候框架進入深水區,過去單純以NGO方式參與或舉辦活動已不足以深化國際連結,未來須採取「以實質投入取代活動宣揚」的國際氣候談判參與策略,近期重點放在《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國際合作機制,接下來逐步拓展至「積極爭取多元務實參與」、「培育青年氣候談判人才」等領域,期盼未來在外交部協助下,讓臺灣的環境經驗與力量拓展至更多友邦及友好國家。環境部與外交部雙部長本日推動會議達成共識,未來將在既有臺巴合作備忘錄與12項行動計畫之制度架構下,持續擴展與其他友邦及友好國家的合作,於氣候治理、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等面向,創造雙邊乃至多邊的氣候行動與綠色成長合作契機。
基隆自來水復抽供水 環境部抽驗水質檢測全數合格
日前基隆河油污事件,經台水公司及基隆市政府應變處理,中央相關部會督導及協力環境復原。台水公司於12月11日復抽基隆河原水並經新山淨水場處理淨化恢復供水,透過地方環保局採樣,經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檢測分析結果,240項次揮發性有機物(VOC)及重金屬分析,全數符合水質標準。環境部表示,除台水公司執行每日自主管理檢測結果合格外,環境部協同地方環保局於復抽當日執行水質抽驗,共完成10處採樣點,包含八堵抽水站基隆河原水、新山淨水場(原水、清水)、基隆市5處、新北汐止區2處供水點。國家環境研究院12月15日分析結果出爐,15項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另9項重金屬均遠低於標準限值,共計240項次分析,皆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民眾可放心使用。事件發生後,環境部督導協助基隆市環保局在暖暖、碇內一帶加強巡查,並由新北市環保局配合瑞芳地區擴大稽查。環保機關累計稽查65家次,告發3家次;協助查獲告發應納管而未納管水污染事業,令其相關作業停工。同時,完成熱區清查後,啟動檢警環平臺,中央地方合作,將所查事證供基隆地檢署迅即偵辦。為確保用水安全及質量韌性,後續環境部將持續辦理相關措施,包括:其一,協助及促請基隆市政府成立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鎖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使用行為及潛在污染源例行巡查,防杜預防貽害水源水質行為;其二,將補助支持基隆市環保局稽查檢測計畫,充實管制量能,落實平時依法管理;以及,其三,追蹤台水公司確保供水品質,於取水口常設「吸油棉」及「攔油索」攔污防護,並提升即時水質監測設備及效能,包括水中油污監測、連續熱嗅、生物急毒性監測箱等多重把關,掌握原水水質變化,以迅速應變不同突發狀況。
從拆除到重生-營建循環再設計展揭示永續營建新模式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自114年11月18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於循環再設計中心舉辦「營建循環再設計展」,以「從拆除到重生」為策展主題,展示如何於營建工程全生命週期各階段結合資源循環理念,進而發展成永續經營模式,包括精緻拆除、源頭分類、再生粒料製程,到低碳建材與循環工法的導入。今(16)日舉辦記者會一同見證體驗未來建築的永續路徑,透過交流深化對於營建循環之跨部會與產業間協作。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強調,落實營建循環其實就是三句話:「好好拆、好好做、好好用」,在拆除現場就做好分類,才能提升回收的比例、做成再生粒料,再用回建築工程,所以「好好拆」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資源循環署刻正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草案)修法作業,其中於草案規範綠色設計準則,納入「營建工程源頭現場分類」,以落實源頭減少廢棄物產生,並規劃逐步推動「一定比例再生粒料使用」制度,讓循環材料在工程端能穩定、具品質地被採納,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在展覽中,匯集臺灣推動低碳建材的多項研發成果,包括低碳卜特蘭石灰石水泥(PLC)、高強度低碳鋼材與多孔再生細粒料混凝土等。透過科學驗證與性能比較,展出內容清楚顯示材料在降低蘊含碳排放上的顯著效益,並強化低碳建材在公共工程與民間建築領域的推廣基礎。同時,指出未來推動藍圖,透過示範驗證、法制作業與市場機制多軌並進,持續推動循環建材導入、完善再生粒料驗證制度,並引導更多工程採用循環與低碳思維,打造從拆除、施工到再利用皆更永續的營建新模式,促使臺灣營建產業在循環利用與減碳雙軸上持續前進。本次展覽以兼具資訊性與展示效果的展品,呈現示範流程、分類成果與再生建材等內容,並融入循環教育視角,引導觀眾清楚理解營建循環脈絡,使專業內容更具體可辨,深化社會對永續營建的認知與支持。資源循環署誠摯邀請社會大眾前往參觀,透過親身體驗,重新認識建築與環境之間的全新關係,攜手朝向零廢棄的永續未來邁進。本次展覽接受團體預約導覽,歡迎撥打預約專線(02)2515-0369轉282或來信pj723@ier.org.tw洽詢。
環境部公告新增甲氧滴滴涕為環境用藥禁用成分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氧滴滴涕」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環境部表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甲氧滴滴涕,將「甲氧滴滴涕」列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對我國環境用藥產業無影響,且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將其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將其公告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以維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環檢警調聯手查獲排放有害泥漿廢水 剷除污染蘆竹海岸淤泥元凶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8月17日深夜,偕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及其指揮之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臺中與彰化憲兵隊等機關,查獲桃園市蘆竹區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趁深夜大量偷排含重金屬泥漿廢水,並造成海岸線大量堆積淤泥之重大惡行,全案經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於114年12月3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刑責規定,將涉案2家公司與24名行為人提起公訴,並扣押及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逾新臺幣12億元,後續並將追繳水污染防治費及令污染行為人清理污染水體淤泥。環境管理署發現不法業者長期偷排含銅、鉻等重金屬有害泥漿廢水,污染下游蘆竹地區海岸線,及以停止作業來躲避行政及司法機關查緝。本案緣於民國109年10月,前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環境污染調查時,就發現桃園市蘆竹區從事土石加工並僅領有廢水貯留許可之良○公司,竟利用深夜時段繞流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銅、鉻等重金屬之高濃度懸浮物泥漿廢水,污染廢水所經之水體及造成位於蘆竹下游出海口海岸線堆積淤泥。經架設監控設備,掌握若干重大違法事證後,遂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期間發現業者為規避查緝,除於夜間派遣俗稱小蜜蜂監控廠區外圍是否有警車或環保稽查人員,以便即時以無線電通報廠內停止排放廢水外,並多次以停止作業來躲避查緝行動。為突破不法業者躲避查緝行動及小蜜蜂監控之伎倆,環境管理署升級監控設備及作法,以掌握具體違法事證。113年10月起桃園地檢署協請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協助監控蒐證,除升級監控設備與傳輸系統,並運用無人機搭載紅外線熱顯像儀進行夜間多時段空拍,掌握廠內夜間違法排放廢水相關運轉機具之熱源位置,及取得多項重要具體違法事證。期間經時任桃園地檢署白惠淑主任檢察官、陳宜君主任檢察官及現任桃園地檢署王念珩檢察官指揮憲、調等機關偵辦及與環境管理署通力合作,終於114年8月17日假日深夜當場查獲良○公司利用開關閥門及私設管線,將貯存於回收池內的高濃度懸浮物有害泥漿廢水,利用大馬力抽水馬達繞流排出廠外排水溝之惡劣行徑。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指出,良○公司從事土石加工,領有廢水貯留許可文件,依規定製程廢水應全數回收使用,不得排放。然而卻長期於夜間到凌晨時段,將大量泥漿廢水繞流排放至場外溝渠,經採樣蒐證,排放廢水中懸浮固體濃度最高達505,0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萬倍以上,且含有銅、鎳、總鉻等有害健康物質,嚴重破壞國土環境與水體品質。本案另外查獲良○公司非法收受廢棄物一起繞流偷排,偵辦期間經環境管理署由司法調查取得的資料向上溯源,進一步查獲新北市弘○貨運公司在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情況下,自109年起違法收受來自大臺北地區營建工地之廢皂土(廢泥漿),未將其載往合法的土資場或處理機構,卻將這些廢皂土載往無處理廢棄物資格的良○公司傾倒,再繞流偷排這些高濃度懸浮物有害泥漿廢水,牟取暴利。環境管理署表示,環檢警調多方的資訊即時互通及資源共享,就能建立更有威懾力的執法網絡,良○公司目無法紀之惡行,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35條及第36條,以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等規定,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高額罰金。針對其長期繞流排放高濃度泥漿廢水及非法處理廢棄物所獲取之鉅額不法所得利益,經計算高達11億餘元,另弘○貨運公司不法所得利益9千7百餘萬元,均由桃園地檢署查扣並宣告沒收。另良○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卻繞流排放廢水並污染水體,將分別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及第71條規定,追繳水污染防治費及令相關污染行為人清理污染水體淤泥。環境管理署呼籲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保機關將持續秉持「環境正義、使命必達」的核心信念,深化行政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聯防機制,不畏艱難全力打擊環保犯罪,守護永續家園環境。
環境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一廚餘再利用管理方式草案
因應國內發生疑似非洲豬瘟疫情,為配合農業部非洲豬瘟防疫考量,周延實務管理需求,環境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一,增訂廚餘直接餵飼豬隻者,如為一般廢棄物,限於集中供膳之學校、國防部所屬軍事部門、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產生之廚餘或連鎖便利商店排出逾有效期限之食品,禁止家戶廚餘養豬;其高溫蒸煮方式、蒸煮設施(備)溫度監測及影像攝錄系統規格條件、設置期限、逾期未完成設置之法律效果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準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編號七、廚餘再利用管理方式四、運作管理(四)2.至6.規定辦理,以確保畜牧場落實廚餘蒸煮程序及維持資料傳輸正確性。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gov.tw/WS8),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3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
預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草案
環境部預告修正「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下稱本辦法)草案,展延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並逐年調降補助金額。環境部表示,自108年5月24日修正本辦法納入燃油控制系統調修後,為持續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妥善維護並自主到檢,以提升污染改善及減量目的。環境部於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可負荷前提下,展延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並採行逐年調降補助金額,屆期截止,期望車主提早響應,共同合作改善污染排放。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7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E-mail:hsinching.yu@moenv.gov.tw)。